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6-11
【实施时间】 2010-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注重执法模式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道德等手段,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强对“黑车”的整治。在各区政府、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交通运输、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执法行动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力求最佳效果。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经营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群众给予奖励。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车”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和生活有困难的人员要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对群众出行难的地区要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服务,从多方面挤压“黑车”经营的空间,从根本上防止“黑车”经营活动出现反弹。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