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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6-11
【实施时间】 2010-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5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市(州)长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拟于7月中旬召开全省市(州)长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了解掌握全省项目资金平衡情况,督促检查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总结交流经验,积极谋划明年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工作。为高质量地开好这次会议,并取得实质性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投资是我省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之一,保持投资较快增长既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增强长远发展后劲的必然选择。2009年,我省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有利机遇,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万亿元。今年,省委、省政府明确保持经济增长的着力重点是投资拉动和产业支撑,提出了确保完成1.05万亿元、 力争完成1.2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随着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逐步完成,投资项目将大幅减少,明年要保持投资持续增长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投资和项目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力保持全省投资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
  
  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投资工作情况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督查调研,全面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各类项目资金落实状况和项目准备情况,深入查找工作推进中的突出困难和主要问题,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尤其要深入剖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甚至其他省(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研究化解办法。对调研中发现的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研究、早部署,及早提出解决方案和办法。
  
  三、准确把握投资工作总体趋势
  
  当前,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在严控新开工项目、严控新增信贷规模的宏观背景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投资形势和政策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力度、节奏和国家限制、禁止领域及其相关规定,正确把握和重点分析研究国家鼓励发展的方向,准确把握投资项目工作整体趋势和重大机遇。特别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投资工作的实际,在总体趋势下找准工作着力点、突破点。
  
  四、及早谋划明年投资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及早研究明年投资项目工作思路和举措。要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即将出台成渝经济区规划,促进藏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机遇,结合城镇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势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服务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不断拓展投资领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比较优势,提出明年投资的目标计划、项目清单、资金平衡方案和工作措施。
  
  此次会议将进行交流发言,请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会议发言材料准备,于7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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