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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青卫中医字[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6-10
【实施时间】 2010-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5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学习讨论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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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原则和要求
  
  ㈠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区(市)、各有关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切忌走过场、搞形式,真正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整个学习讨论中,思想产生大飞跃,精神得到大振奋,面貌发生大改观,服务呈现大提高。
  
  ㈡明确意义,抓好落实。要把“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搞好、搞扎实,学习讨论是根本,要把学习讨论贯穿“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始终。要通过抓学习讨论,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充分认识“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通过学习讨论使中医药发展思路更加明确,中医药发展信念更加坚定,中医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㈢深入实际,排查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密联系各区(市)、各单位实际,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讨论活动。活动要以卫生系统内部讨论为主,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了解群众的诉求和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深刻排查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积极开展讨论和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和对中医药发展的建议,深入排查中医药发展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为提高整改工作奠定基础。
  
  ㈣统筹结合,做好工作。各区(市)、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以“在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为讨论主题,以我市正在开展的养生保健“三进工程”、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活动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为实践载体,将开展活动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围绕如何适应医改要求,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办院方向,正确处理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和突出中医药特色的关系,转变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综合医院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切实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积极探索将中医药服务融入各临床科室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疾病控制、传染病防治机构要认真总结中医药在慢性病、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和优势,不断完善防治手段,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业机构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要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
  
  ㈤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区(市)、各单位要建立督导巡查制度,加强对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簿弱环节,确保学习讨论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巡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确保学习讨论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市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市)、各有关单位组织学习讨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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