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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淄卫中字[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6-11
【实施时间】 2010-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6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全市中医基本现状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中医基本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0〕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医基本现状普查工作,确定成立全市中医基本现状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刘观湘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全营 市中医管理局局长、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成员:赵衍峰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孟 玲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科科长
  
  王爱凤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科长
  
  张万友 市中医管理局副局长
  
  唐志刚 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中医基本现状普查方案;
  
  2、负责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决策;
  
  3、负责审定全市中医基本现状普查报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李全营
  
  副主任:张万友
  
  成 员:刘晓芸、宿涌涛、魏建华
  
  (二)工作职责
  
  1、组织拟定普查方案;
  
  2、组织制定调查人员培训方案、调查工作指导手册、调查质控方案;
  
  3、培训各区的调查业务骨干,并对各区的培训进行指导;
  
  4、组织调查质量控制;
  
  5、协调解决普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控制实施进度;
  
  6、组织普查总报告的起草。
  
  全市中医现状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医管理局,下设专家组和工作组。专家组由中医药管理专家和相关卫生统计调查专家组成,主要参与中医基本现状普查方案、调查人员培训方案、调查工作指导手册、调查质控方案以及普查总报告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论证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承担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相关工作。工作组由淄博市卫生局信息中心承担,负责调查实施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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