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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教明电[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6-16
【实施时间】 2010-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7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暴雨强降水期间及过后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连日来,我省西北部地区遭受大暴雨强降水袭击,局部地区出现险情,防汛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当前强降雨仍在持续,据预测,今天夜里到17日,南平、三明、龙岩三市阴有中到大阵雨或雷阵雨,部分有暴雨,局部有大暴雨,24小时雨量可达50-80毫米,局部超100毫米;漳州阴有中阵雨或雷阵雨,部分有大雨到暴雨;其余各市阴有中阵雨或雷阵雨,局部有暴雨。雷雨时局部县市伴有强雷电、6-8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现就做好大暴雨强降水期间及过后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警惕,严阵以待。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要继续绷紧防洪抗灾这根弦,进一步树立广大师生生命无比重要的认识,全面启动预案,预防可能发生的进一步灾情,切实把大暴雨强降水对校园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各地各高校要根据当地实时雨情、灾情,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继续组织力量,增加必要装备,尽快排除大暴雨强降水对校园安全造成的各种隐患。尤其警惕在大暴雨强降水过后,仍可能出现的各种次生灾害。在端午节后,学校正常上课之前,要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对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一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隐患的,要及时请专业部门作出鉴定,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要加强教育,切实防范。各地各高校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状况。要根据当地实际,持续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演练,使师生熟悉并掌握各种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本校受灾情况上报我厅。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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