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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6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在卫星遥感监测实现全国覆盖的基础上,部决定自2010年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国所有的县、市、区、旗行政管辖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
  
  (二)工作分工
  
  部统一部署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作和发放卫片。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部的部署,组织开展本省(区、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各市(地、州、盟,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并按本通知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及部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验收组对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市(均含所辖县,见附件),总计155个市,进行督查、验收。并在各省(区)随机各选取一个市和一个县进行抽查。
  
  三、工作安排
  
  3月1日前,部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到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市、县3个月内完成自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逐级报省 (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6月15日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所辖各市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报部。
  
  7月15日前,部、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完成对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查工作情况的督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督查意见核准后,正式上报所辖各市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其中155个市的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报表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由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审核后报部;
  
  8月15日前,部根据155个市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向全国通报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在各市、县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适时开展验收。9月底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 155个市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报有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由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审核后报部;将155个市以外的市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部备案。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度是对全国所有行政区域 (不含港、澳、台地区)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检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牵头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专门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执法监察、地籍、规划、耕地、利用等各个业务机构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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