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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省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导,及时掌握监测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足额下拨项目资金,组织各监测站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各县(场)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实施方案,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各县级监测站要安排专人负责热作病虫害疫情监测任务,制定本区域开展监测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按照热作病虫害疫情监测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监测任务,按时保质提交监测数据。对本区域热作产业发生的重大突发病虫害要及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专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三)加强指导培训,准确把握疫情动态。项目专家要为热带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制定热带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技术标准和操作的相关规程,编写热带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培训教材,培训监测信息员,及时解决监测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收集、汇总、分析监测数据,按时提交热带作物病虫害疫情预测预报和监测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控意识。各地要把疫情监测、病虫害防治及生产技术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监测和防控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生产者参与监测工作,及时报告新的疫情动态,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挂图、培训班等形式,增强农户防治意识,普及防治技术,自觉配合监测工作。 (五)规范监督管理,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各项目单位要严格依据《热带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办垦[2008]99号)和项目合同,专款专用,好管好项目资金。我办将对监测站工作进行抽查和考评,对资金使用规范、监测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的监测站给予表彰和资金倾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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