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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深化技工院校改革,突出技能人才培养特色。指导技工院校按照高端引领、突出特色、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思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举措,同时,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教师正高级职称、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等政策,推动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的比较优势。二是会同教育部制定印发共同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力争实施统一的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代码和招生宣传,为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继续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并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做好招生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三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不断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技工院校培养能力。四是指导技工院校做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通用职业素质训练课程试点、学分制改革等教改工作,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突出办学特色。五是选择部分农、林大县,依托有专业优势的技工院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试点,探索技工院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有效途径。六是会同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助学金工作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抓好技工院校助学金政策、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四、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质量、树立信誉的原则,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科学发展。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做好三批职业资格公告目录发布工作。二是狠抓鉴定质量管理。重点是清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制定和修订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含所站)的设置标准和工作流程,明确鉴定实施机构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服务规范和必须具备的硬件、软件条件,下半年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社会和职业院校的鉴定所(站)进行检查,查处和纠正一批不符合条件、鉴定不规范的所(站),并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健全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完善鉴定质量投诉和举报工作机制,加快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做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在调研和分析国内外职业分类特点和发展趋势基础上,组织专家研究起草大典修订技术方案,并统一部署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修订工作。规范新职业申报审批和发布工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鉴定考评人员、管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健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机制;推进全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在省际联网的基础上,完成15家重点行业(企业)联网查询。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整个系统的工作能力。以推进立法、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技术支持为重点,夯实职业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基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尽快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草案)出台,制定出台《技工院校管理规定》,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二是发挥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作用,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组织举办两期全国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三是加快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配置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题库的开发工作;制定农村实用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四是开展职业能力建设领域重大课题研究,为培训鉴定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依据。五是运用多种新闻媒介和形式,加大对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和农村优秀人才的宣传力度,营造技工教育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及农村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