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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信委(工信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厅、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区市人事厅(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本次网上招聘活动是贯彻国务院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改善就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以及就业特殊困难人员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规模和效果有所提高。
  
  二、招聘活动由北京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承办。活动期间,中小企业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免费发布、免费浏览。
  
  三、招聘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8日。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招聘活动信息通知中小企业,积极组织一批中小企业于2月28日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参加招聘活动(活动期间企业可以继续提交招聘信息)。请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各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工作。
  
  四、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各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有分管领导负责网上招聘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人才需求登记表”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
  
  五、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月10日前将招聘活动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告知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以获取招聘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各中小企业信息网地方分站希望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实现企业招聘信息共享的,可以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联系安装嵌入式地方网站招聘系统。
  
  六、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胡阳辉
  
  电 话:010-68205311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联系人:蒲文宜、王 征
  
  电 话:010-68576102、68579942(传真)
  
  E-mail:info@sme.gov.cn
  
  (二)教育部
  
  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冯晓凯
  
  电 话:010-66096542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姚剑锋、赵国楗
  
  电 话:010-66097183-612、66097072
  
  传 真:010-66097332
  
  E-mail:myjobedit@moe.edu.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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