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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政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8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二)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临床护士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5.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6.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使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7.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8.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9.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四)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0.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
  
  11.医院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并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调配。
  
  (五)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12.完善临床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能够让患者得到实惠。
  
  13.护理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按层级建立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和临床护士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部门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4.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鼓励医院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六)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15.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16.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0年1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院和广大护士积极性,使其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各省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2月8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2月-11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示范工程”活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医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确定40-45所重点联系医院,开展改善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并进行指导。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12月)。
  
  卫生部将对各省实施“示范工程”的医院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医院、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
  
  卫生部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组织各地区、各医院间交流经验、总结工作,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研究部署2011年“示范工程”活动,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统一思想,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步推进。
  
  各级各类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鼓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同时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查自建,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改进临床护理工作。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卫生行政部门适时开展指导检查,检查组要注重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感受和评价,避免“走过场”。通过指导检查,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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