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保[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8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二、下步工作要求
  
  2008年四季度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后期管理任务日渐繁重。规范化管理作为基础工作,关系分配结果能否公平公正,关系住房保障工作能否可持续发展。各地要结合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升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水平,尚未达标的地级以上城市要在2010年底前达标,其他城市(含县城)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达标。今年底,我部将组织开展达标验收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要不断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探索解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的多种途径,进一步落实资金、土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核程序。要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规定,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明确审核内容,增强审核效力;建立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信息比对机制,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实现信息共享,方便收入、财产核查。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要研究建立适应审核程序要求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增强系统的便捷性、可操作性,实现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联动,满足电子政务要求。建立符合规定的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实行住房保障工作动态化管理。
  
  (四)健全工作机构,提高队伍素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充实基层人员力量,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专题培训、以查代训等形式,加强住房保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五)强化检查考核,确保政策落实。要根据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考核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探索建立与资金补助相挂钩的奖惩机制,促进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