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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机[2010]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2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业机械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1、农机化系统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重点是全系统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观念,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情况。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深入事迹,开展调查研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情况。农机监理系统规范化建设,开展行风评议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制,加强宣传领导。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要在方向上牢牢把握,在工作上及时指导,在人员上予以保障,在投入上切实加强,确保全面做好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对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对取得突出业绩集体和个人要予以奖励。
  
  (二)发挥媒体作用,形成宣传合力。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充分发挥媒体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加强与中央、地方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支持农机行业媒体的发展,注重系统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效应,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合力。要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和重大成就,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加强舆论引导,搞好舆论监督,不断发展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三)策划工作亮点,提高宣传效果。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深入总结提炼农机管理、科研、培训、鉴定、推广、监理、修理等方面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和新经验,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发现和展示农机化新闻宣传的新亮点。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组织好宣传策划、把握好宣传时机,选择好新闻载体,在重点农时形成较大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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