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特[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9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现予以公布。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附件: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
  
  
  
  
  
  代 码
  
  种类
  
  类别
  
  品种
  
  
  
  500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100
  
  
  
  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5110
  
  
  
  
  
  叉车
  
  
  
  5120
  
  
  
  
  
  搬运车
  
  
  
  5130
  
  
  
  
  
  牵引车
  
  
  
  5140
  
  
  
  
  
  推顶车
  
  
  
  5200
  
  
  
  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5210
  
  
  
  
  
  内燃观光车
  
  
  
  5220
  
  
  
  
  
  蓄电池观光车
  
  注: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类”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