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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思政厅函[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9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与“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部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传统节日活动之中,在春节期间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掀起全民爱国热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于春节期间在网上开展“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请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月15日至2月19日。
  
  二、活动目的
  
  在新中国成立第二个60年的开年,以“给祖国母亲拜大年”为主题,组织广大网民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鞠躬、寄语等各种形式向祖国母亲拜年,祝福伟大祖国、感恩祖国母亲,以凝聚爱国报国情,增强民族凝聚力,共创祖国美好未来。
  
  三、活动组织
  
  (一)预热期:1月15日至1月24日。组织开展春节系列征集活动,通过中国文明网、央视网等媒体,以图片和文字形式向学生征集春节吉祥物、春联、拜年短信、各地民俗,特别是如何“给祖国母亲拜大年”的好创意。
  
  (二)高潮期:1月25日至2月19日。以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为主体,推出“给祖国母亲拜大年”网上活动平台,鼓励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在内的广大网民通过鞠躬、寄语等形式向祖国母亲拜年,拜年网页的内容设计为:一拜壮美河山,二拜炎黄始祖,三拜历代英杰,四拜革命先烈,五拜英雄模范,六拜亿兆黎民。同时,继续开展“春节系列征集活动”,并将征集上来的吉祥物、春联、拜年短信、民俗活动以及拜年创意进行整理,挑选精华内容进行网上展示和手机传递。
  
  四、基本要求
  
  (一)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因地制宜地做好宣传组织。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部署安排,体现出教育系统的特色。
  
  (二)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活动组织情况、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及反响请及时报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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