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0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资本市场处。
  
  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金融市场;指导、协调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促进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指导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转让、交易;协调推进期货市场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和机构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
  
  (五)地方金融发展处(挂保险处牌子)。
  
  指导、协调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培育发展保险市场;管理和服务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牵头开展保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拟订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推进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保险机构和市场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保险机构和非法保险活动。
  
  四、人员编制
  
  市金融办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1名兼任纪检组组长);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