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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一)落实市、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约束指标。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在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零死亡控制措施。 (三)在重要时段、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动态管控措施,督促工作落实。 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按照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积极支持配合道路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 (五)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六)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七)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继续在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火灾和工商贸其它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八)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尾矿库。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对中、省属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长输管道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工艺,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80户非煤矿山企业升级达标。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推进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指导蒲城、富平、凤翔等3个烟花爆竹传统产区提升改造烟花爆竹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方式。继续治理“三超一改”,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研发和推广新型安全药物。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推行派驻安全监督员制度。 (十)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工作。 (十一)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推进以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进汽车行驶记录仪和监控平台建设;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深化水上交通安全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深化铁路、民航、电力、民爆、农机、水利、旅游、教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