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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民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1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宣传,注重推广。各地要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善于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殡葬改革示范典型的宣传力度,展示殡葬改革成果,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增进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理解和认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动态管理,强化监督。各地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申报推荐的监督指导,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实行定期报告和核查制度。对申报和示范期间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和检查不合格的,取消申报和示范资格。
  
  各地要以示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不断完善殡葬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殡葬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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