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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2]560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报送情况 2009年第四季度,各地共上报信息76条,其中涉及建设单位30条、施工单位40条、监理单位5条、检测单位1条。经审查符合行政处罚规定且公开发布的信息68条。上报情况较好的是:广东、湖南、广西、海南、北京、天津、福建、浙江等地。 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报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区由于机构调整或人员变更等因素导致工作责任人仍未落实、信息上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2、部分地区上报信息时不严格按照不良行为标准及处罚依据填写,存在实际处罚内容与法律依据条文不符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地继续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不良行为信息。没有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地区要尽快落实、上报工作责任人员。 附件: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09年第4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统计表(截止12月31日)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类型 合计 其中 已发布 其中 未发布 建设 (A1) 勘察 (B1) 设计 (C1) 施工 (D1) 监理 (E1) 招标代理(F1) 造价咨询(G1) 检测 (H1) 施工图审查 (I1) 1 北京市 4 4 0 4 2 天津市 2 2 4 2 2 3 河北省 4 山西省 5 内蒙古自治区 6 辽宁省 7 吉林省 8 黑龙江省 9 上海市 10 江苏省 11 浙江省 2 2 2 0 12 安徽省 13 福建省 4 4 4 0 14 江西省 15 山东省 16 河南省 17 湖北省 18 湖南省 1 7 2 10 10 0 19 广东省 29 8 1 1 39 37 2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7 7 7 0 21 海南省 6 6 6 0 22 重庆市 23 四川省 24 贵州省 25 云南省 26 西藏自治区 27 陕西省 28 甘肃省 29 青海省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2 合计 30 40 5 1 76 68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