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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企[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2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试点项目任务的通知

根据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的需要,现将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试点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下达的课题任务和预算金额,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填报项目任务书,并于3月26日前将单位签字盖章的实施方案及课题任务书(一式三份)报我部。
  
  二、各单位按当地统计主管部门批复的本省《农产品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结合《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实施试点任务,组织相关任务布置会议和统计员培训工作,并及时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对试行报表制度的报表内容、指标设计、实施方式的修改意见。
  
  三、为使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试点成果充分发挥效益,请各单位按照课题任务书时间安排,提供各阶段农产品加工统计报表数据资料和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在描述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体发展情况的同时,还应对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情况做具体分析,并反映农产品加工业对“三农”的贡献。
  
  四、2010年12月10日前,请各单位根据1-11月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提交试点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要经济指标预计数,同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五、2011年3月15日前,请各单位按《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征求意见稿)》上报年报汇总资料,并提交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分析报告。同时,根据年度汇总工作遇到的实际情况,提出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支出课题经费。在课题结题时,请及时向我部报送课题经费具体使用情况。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李春艳
  
  联系电话:010-59192719010-59192032(传真)
  
  电子邮件:xinxch@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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