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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外国专家局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2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0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重点项目引智需求征集和前期对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是国家外国专家局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创办的,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大会已成为我国影响大规格高的国家级、国际性的人才与智力交流盛会,是一个集人才、智力、技术、项目和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大会,已成为我国国际人才和智力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大会始终以“融全球智力,促共同发展”为宗旨,大力宣传我国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遵循市场经济和国际人才及智力流动规律,着力提升开发、集聚和利用海外智力资源的能力,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海外人才和智力支持。
  
  2010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将于今年10月29至10月30日在深圳举行。根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大会应当继续办下去,办出成效”的指示精神,为更好地发挥大会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作用,促进供需信息对接,为推动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海外人才和智力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现就进一步做好此次大会重点项目引智需求征集、前期对接和成果推广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引智项目需求征集
  
  由各省区市、兵团外专局牵头,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提出引智需求;各部门引智归口部门牵头,根据本部门重点工作提出引智需求,所提交引智需求多少不限。与我局签有引智工作局省(部际)合作协议的地区和部门,要尽快向引智工作局省合作领导小组报告,积极争取省区市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原则上征集的重点引智项目需求不少于20项。凡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上洽谈系统(EO系统)申报并获得批复的G字头专家组织项目,请不要重复申报。
  
  二、前期项目对接工作
  
  为了加强重点项目引智需求对接工作,大会设立“全国重点项目引智需求和项目成果对接平台”。由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与深圳市人事局共同负责项目汇总和对接工作。大会将把征集到的重点项目引智需求推介给海外专家组织、科研机构和专家本人,并在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官方网站发布。大会将邀请前期对接成功的海外专家组织、机构和专家参会与国内项目单位进行进一步洽谈。
  
  三、引智成果的征集
  
  为使引智成果发挥更大经济社会效益,我们将在大会设立专门区域集中展示和推广。请各省区市外专局、部门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先进且可示范推广的引智项目成果汇总上报。
  
  四、项目、成果的报送与发布
  
  为便于各单位报送重点引智项目需求和项目成果,大会将在大会官方网站设立专题栏目,各单位可将重点引智项目需求(中英文)、引智项目成果内容在线发布到大会网站平台上。具体上报方法参考网站上的使用手册。在线上报日期为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大会官方网站:http://www.ciep-sz.org.cn
  
  (亦可登陆:http://ciep.chinajob.com)
  
  各地区各部门可将此通知转载于各单位官方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
  
  五、联系方式
  
  (一)大会组委会北京工作组联系人:李海、杨佳萌、张妍
  
  电话:010-68468025
  
  传真:010-68940923
  
  (二)大会组委会深圳工作组联系人:曹永赋、陈基伟
  
  电话:0755-25985157、25985186
  
  传真:0755-2598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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