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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77号文核准,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定于2010年1月29日至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面向公众投资者上网公开发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7.7亿元人民币,其中网上公开发行预设份额为0.2亿元。
  
  二、本期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三、网上发行期间,公众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公开发行份额,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证券简称为“10大亚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20。
  
  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允许重复认购,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认购本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以1,000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四、公众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本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五、有关本期债券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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