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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33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王兆国同志在共青团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团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忠诚党的事业、践行党的宗旨、发扬党的传统、遵守党的纪律,是对团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广大团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团组织的要求,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要倡导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作风,坚持讲原则、讲纪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政治生活庸俗化倾向。
  
  团干部要始终做到真抓实干。长期以来,共青团事业就是在一茬又一茬团干部脚踏实地的奋斗中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的。广大团干部要热爱共青团工作,珍惜在团的岗位上干事创业的机会,不断增强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事事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自己,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把全部智慧和汗水倾注到岗位上。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到基层去、到青年中去,了解实际情况,感受火热生活,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本领。要出实招、求实效,克服浮躁情绪和短期行为,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地推动工作取得新发展。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靠前指导,与基层的同志一道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把党对共青团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团干部要注重磨砺顽强意志。当前共青团事业发展面临许多困难,而不少团干部工作阅历比较简单、实践锻炼不够。能否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是对团干部意志品质的重大考验。广大团干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充分认识到越是困难越能锻炼人、越能造就人,切实做到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在攻坚克难的过程中使自己的意志更加坚强,使自己的思想更加成熟,为做好当前工作、也为将来担负更重的责任打好基础。
  
  共青团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实际困难,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团干部,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更大发展而不懈奋斗。
  
  新年伊始,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成绩、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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