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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字号】 科协学函[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3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申报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分会场的补充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学术部(秘书处):
  
  为切实提高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分会场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根据中国科协领导指示,本届年会分会场重点突出学科交叉,以学会联合承办为主。在2009年11月23日印发的《关于征集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相关内容的通知》(科协学函〔2009〕190号)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鼓励分会场选题突出学科交叉。分会场选题以促进经济方式转变为导向,围绕学科发展中学术前沿交叉问题设立,促进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交流。
  
  二、组织并鼓励全国学会联合申报。分会场申报以全国学会联合申报为主,鼓励全国学会之间、全国学会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举办地、政府机关及企业联合承办。申报时以一个全国学会为主牵头组织。
  
  请全国学会按照以上要求,积极申报年会分会场。已经申报分会场的单位,可以对原申报方案适当调整后重新申报。中国科协将把学科交叉作为确定分会场和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
  
  请将申请表(见附件)于2010年1月20日前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年会办公室学术交流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电子信箱。
  
  联 系 人:王安宁赵崇海
  
  电 话:(010)6212955968524993
  
  传真:(010)62125017
  
  电子信箱:nh@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农招待所305室,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术活动组织处(100081)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分会场申请表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
  
  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分会场申请表
  
  学会编号: 填表日期:年月日
  
  
  
  
  
  牵头学会名称
  
  (盖章)
  
  
  
  联合举办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分会场
  
  题目
  
  
  
  规模
  
  
  
  
  
  
  
  会期
  
  
  
  
  
  分会场
  
  主席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年龄
  
  
  
  
  
  设立依据
  
  (可附页)
  
  
  
  
  
  备 注
  
  
  
  注:1.“学会编号”指《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通讯录》中的序号;
  
  2.请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此表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年会办公室学术交流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h@cas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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