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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中央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二)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机关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下属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切实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学得更深一些,掌握的理论和知识更丰富一些,在全面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走在前面,在学习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上走在前面,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上走在前面,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党形成良好学习风气。
  
  (三)切实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基层。企业、农村、机关、学校、部队、社区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基层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要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偏远地区农村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学习,努力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投入,加强硬件建设,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等保障,积极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经常了解下属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省级有关工委要加强对省级机关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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