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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0-01-30
【实施时间】 2010-01-30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34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永明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创新方法、提高能力,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为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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