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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5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莆田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我市金融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自觉融入港城经济建设和工业发展大局,积极应对和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大信贷投入,改善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了我市的经济建设大局。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和莆田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政办〔2009〕6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精神,莆田市重点项目融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重点办、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银监分局按照“逐家申报、现场核查、会审确认”三个程序对2009年度全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至200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92.17亿元,同比增加145.88亿元,增长42.12%,增速居全省第3位。其中,农行莆田市分行和工行、建行莆田分行2009年人民币贷款增幅位居全省本系统第一、第三、第三。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投放重点,着力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末对全市重点项目贷款余额净增50.69亿元(含市外银行贷款11.01亿元),对中小企业贷款净增加93.29亿元,有效发挥了金融的主导作用。
  
  二、考核名次和奖励
  
  一等奖: 农业银行莆田市分行
  
  二等奖: 中信银行莆田分行 工商银行莆田分行
  
  三等奖: 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建设银行莆田分行中国银行莆田分行
  
  根据《考核办法》规定,分别给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别授予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银监分局组织奖,各奖励20万元。
  
  2010年是巩固经济企稳回升、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金融工作尤为重要。全市金融部门要紧紧围绕“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按照我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增长、调结构、抓环保、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继续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努力做到“争取规模要快,调整结构要准,创新服务要好,管控风险要稳”,全面增强金融推动力,为加快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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