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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强化区域深度合作,拓展物流业发展空间。
  
  发挥首都的综合优势,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区域物流合作,建立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等多层次紧密合作机制,创办环渤海区域物流合作论坛。加强协调,推进区域间口岸合作,加快“大通关”建设,积极探索公、铁、海、空联合运输的新模式,提升物流基地口岸服务功能。发挥本市产业高端化优势,对于参与外埠市场竞争、输出技术和管理并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六)打造三大平台,建立物流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建立政策支撑平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要求,帮助企业解决重复纳税问题;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逐步实现物流企业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认真梳理针对物流企业的各项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现行交通管理政策,借鉴奥运期间的经验,推动组建城市生活必需品绿色运输车队,使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物流系统实现常态化运行。
  
  建立科技支撑平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北京现代物流关键技术支撑专项,开展现代物流关键技术、管理技术和绿色物流技术的研究开发;培育一批在物流技术及管理模式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园区和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物流技术、物流装备、信息系统及管理方法,提高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物流”新模式,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共同发展;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物流科技支撑体系,保持本市物流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建立信息支撑平台。支持建立北京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区域间、区域内物流节点及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健全本市物流统计监测体系及行业发展评价体系,为政府部门决策、引导物流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发挥本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全市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编制本市“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
  
  认真编制好本市“十二五”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确立“十二五”期间本市物流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高端、专业、冷链、绿色、应急”等物流为重点,编制专项物流规划,明确关键突破点、责任分工和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政府对物流业调整、振兴、创新的资金支持。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纳入本方案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大力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物流业,支持金融、担保机构为物流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四)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大人才培养和培训的力度。制定物流人才激励政策,引进国内外优秀物流专业人才,尤其是熟悉国际物流业务运作的高级人才,为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五)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北京物流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履行行业自律和服务协调职能,发挥在政策建议、企业行为规范、区域交流与合作、社会化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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