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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雅安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5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处的超限车辆要坚持不卸载不予放行的原则,不能以罚代卸、以收代管。如果不卸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除对车辆所有人进行处罚外,要追究非法改装企业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责任。对非法改装车辆取得合法证照的,要追究车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严格执法,统一“治超”技术标准
  
  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5〕30号)、《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等规定,以核定载量作为衡量车辆超载违法的基本标准,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全面落实对违法超载驾驶人的行政处罚和计分制度,进一步提升“治超”执法工作效力。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路政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7号)的有关规定,对已列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且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l589-2004,以下简称“GBl589”),安装断面宽度超过400(公制系列)或13.00(英制系列)轮胎的车辆,每侧为单轮胎的单轴最大限值按10000千克计算;每侧为单轮胎且并装轴的,暂以《公告》核定的总质量为最大限值;对已列入《公告》且符合GBl589的配备非转向、重型可举升空气悬架系统的车辆,暂以《公告》核定的总质量为超限认定标准;对实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将悬架浮桥落地使用的,要予以纠正并酌情处罚;对非法改装悬浮轴车辆,其悬浮轴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严厉打击超限车辆冲站、堵站行为,优化治理环境
  
  车辆超限超载是运输市场的一大顽疾,是恶性竞争在道路交通中的综合体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矛盾尖锐。一两台车为了个人利益逃避检测冲站,这是个别现象,但如果发展到有组织的集中冲站、堵站、收钱帮助车辆冲站,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这些现象如果不加以制止,不予以打击,政府的威信将受到影响,政府的执政能力将受到考验。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检测站点的治安环境,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开展专项打击,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道318线多营国家一类超限超载检测站、名山黑竹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108线麻柳场国家一类超限超载检测站、石棉向阳超限超载检测站派民警驻站管理,建立联勤制度,切实维护检测站的正常秩序,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六、加强工作力量,保障“治超”工作经费
  
  各县(区)政府在制订本地区燃油税费改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使用管理办法时,要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从制度上解决好“治超”工作经费的问题。同时,在工作力量上要统筹安排,在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调剂解决“治超”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确因无法调剂解决又急需增加编制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上报省编委审批。
  
  七、加强“治超”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要继续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督促和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交通主管部门要把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治超”执法行为作为重要工作,领导要带头进行明查暗访,及时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管及乱收费、乱罚款、重复罚款等行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治超”过程中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强化“治超”检测站点监督管理,站点设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坚决杜绝违规设站;坚持“治超”执法“五个不准”、“十条禁令”,严厉打击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勾结的行为,净化执法工作环境。
  
  八、强化“治超”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宣传部门要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治超”舆论氛围,研究“治超”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道社会各界的正确反映,针对运输业主关心的“治超”政策措施、方法步骤等做好宣传工作,化解群众特别是车主对“治超”工作的顾虑和误解,从而了解“治超”、理解“治超”、支持“治超”、监督“治超”,使“治超”由政府行为、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公众行为。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雅安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朱玉贵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寒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义市交通局局长
  
  罗云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王翔市交通局副局长
  
  石松市发改委副主任
  
  董立欧市质监局副局长
  
  唐兴国市安监局副局长
  
  罗建新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马洪进市农机局副局长
  
  罗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袁世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潘素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晋蜀市物价局副局长
  
  马永强市路政支队支队长
  
  刘哲信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忠荣市运管处处长
  
  唐世平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局内,联系电话:2611566),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寒松兼任,副主任由市交通局副局长王翔、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哲信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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