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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穗教函[2010]58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从化市太平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整体转移问题的批复

从化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从化市太平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整体转移的请示》(从教报〔20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认为从化市太平职业高级中学、从化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并入从化市职业技术学校,有利于从化市职业教育的资源整合和集约发展,符合市委、市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因此,我局同意将从化市太平职业高级中学、从化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2007、2008两个年级学生学籍整体转移到从化市职业技术学校,请你局指导学校做好学籍转移过程中的数据审核工作,特别要做好国家助学金和有关资助名单的审核和资金的发放工作,学籍转移工作要在2010年2月底前完成。从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该批学生的国家助学金以从化市职业技术学校名义申请和发放。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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