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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鲁农市信字[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6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第十一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以下简称“菜博会”)将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在寿光市举办。为做好参展参会工作,充分发挥菜博会在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十一届菜博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农业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省农业厅及有关厅局和寿光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大型国际性蔬菜产业综合展会,目前已成功举办十届,取得了丰硕成果,对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国际农业技术交流与贸易合作,树立我省精品农业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集展览展示、技术推广、商贸合作、理论研讨、信息交流于一体的农业盛会。积极做好参展参会工作,既为各地涉农企业展示发展成就以及扩大贸易合作和技术交流提供平台和机遇,也将对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推进我省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认真做好参展组织工作
  
  本届菜博会展览以农资、种苗、农机装备、园艺设施、温室材料、名优农副产品及农业科技成果项目等为主,通过实地种植的特有方式,集中展示农业尤其蔬菜产业的实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主展区设在寿光国际会展中心,室内总展览面积16万平方米,设置室内外展位2000个。1号馆、2号厅为展商展示区,3-12号展厅,为实地种植和蔬菜特色文化展示区。各地农业部门要动员本地区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农业园区、农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到会参展,要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踊跃参展,抓住有利时机,开展洽谈贸易,大力开拓市场,促进交流和合作。
  
  三、积极参加展会活动
  
  第十一届菜博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举办新成果新技术发布会、重点项目推介会、投资贸易洽谈会、蔬菜产业发展与农业增收研讨会、菜王(瓜王、果王)评选、温室园艺高层论坛、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系列活动。各市农业部门要组织参展单位积极参加展会安排的展示、交流、洽谈活动,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与互动,借助菜博会平台,寻求合作对象。要精心筛选一批优质农产品参与评奖活动,扩大品牌影响,提高本地农产品的知名度。同时,要积极组织农技推广、农资和农副产品经销、涉农贸易、农业服务组织等相关单位或农民群众到菜博会参观、学习。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落实责任,负责参展组织工作。一是搞好组织发动。要通过资金和政策扶持等形式,鼓励企业参展参会。二是严格把关。按照展会对参展企业、产品的要求认真进行筛选,好中选优,确保参展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最大程度地反映本地农业发展的最新成果。三是加强沟通联络。各市参展情况要及时与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参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加强督查调度,适时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参展进展情况。
  
  有关参展、参观及大会活动等事宜,请与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张莉0531-67866094
  
  第十一届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张则亮0536-5678217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国际会展中心)
  
  传真:0536-5678213
  
  E-mail:shouguang2002@163.com
  
  网址:www.sgcbh.com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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