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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3.工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与房产证明复印件; 4.管理人员名单、职务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5.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在孵企业名单及其营业执照(包括:企业名称、入驻时间、注册资金、上年度的营业收入、注册时间、技术领域、所占孵化场地面积、上年度末职工人数、企业负责人学历和企业营业执照等); 7.毕业企业名单(包括:企业名称、入驻时间、毕业时间、技术领域、毕业时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等) 8.上年度的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化器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从而加快了企业的发展); 9.在孵企业获得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创业投资支持以及各类荣誉的汇总表及有关文件; 10.如申报专业技术型创业服务中心,需附上专业技术平台或产业化中试基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用途、单价等); 11.孵化管理文件(包括入孵企业评审、毕业企业认定等管理、考核办法); 12.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13.当地政府扶持政策文件; 14.其他可以证明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孵化能力和工作绩效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