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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头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汕府建[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7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2010年度开展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立我省建筑劳务与分包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建管字[2006]45号)和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汕府建[2005]165号)的文件精神,为配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规范和完善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方便建筑施工企业组建劳务分包公司,2010年,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加大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力度,常年开展建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和等级
  
  鉴定工种:油漆工、木工、防水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抹灰工、砌筑工、架子工、测量放线工、建筑电工、水暖工、试验工。
  
  鉴定级别:中级工、高级工
  
  二、报名条件
  
  申报由单位统一申报和个人申报两种。
  
  ㈠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从事所申报工种工作五年以上;
  
  2.取得所申报工种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级工培训合格者;
  
  3.专业对口的大专毕业生。
  
  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从事所申报工种工作十年以上;
  
  2.取得所申报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培训合格者;
  
  3.专业对口的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所申报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三、报名程序
  
  各参培单位及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技能鉴定站办公室报名:
  
  ㈠ 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可在汕头建设网 www.stjs.gov.cn 下载);
  
  ㈡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㈢ 大一寸相片(非红底)4张;
  
  ㈣ 根据申报条件,提供下列相应资料原件交验:
  
  1.申报职业﹙工种﹚相应的初﹙中﹚级工等级证书;
  
  2.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㈤ 单位集体报名者须另交自制汇总表一份。
  
  四、报名时间、地点
  
  ㈠ 报名时间:即日起常年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
  
  ㈡ 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五楼财务室
  
  五、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驻外企业,我站可派员到驻地授课和鉴定。
  
  六、培训与鉴定费用
  
  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㈠ 中级工:鉴定费300元,材料费50元,合计每人每工种350元。
  
  ㈡ 高级工:培训费220元,鉴定费380元,材料费50元,合计每人每工种650元。
  
  ㈢ 单位集体报名者,符合市建设局《关于建设行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优惠措施的批复》(汕府建函[2008]4号)文件规定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参加培训者的人员,可直接与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技能鉴定站办公室联系。
  
  七、联系方式
  
  ㈠ 联系电话:885721038852272388572111
  
  ㈡ 联 系 人:洪文彦肖佳陈统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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