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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充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函[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在做好客运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各类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和物资的储备工作。要加强相互沟通,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机制,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公交、公路、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道路交通和气象等信息交换渠道,及早掌握突发性天气、重大交通堵道、道路受阻等情况,提前处置到位。
  
  铁路部门要充分考虑客流突增、天气突变、客流积压等状况,落实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
  
  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动态情况预测,及时调整运力,分流滞留旅客。公安交警要根据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情况的特点,调整警力部署,增加备勤警力和车辆,及时疏导分流车流、客流,确保道路通行有序。
  
  道路、水路、铁路、航空等运输部门要密切配合,多渠道及时分流输送旅客。
  
  五、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客运行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争创服务品牌,积极为旅客出行营造安全舒适的运输环境。要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短信服务等媒体,主动公开票源、班次、路况等信息,为旅客提供出行便利。要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设立弱势群体专窗、上门售票和订票等方式,为旅客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票服务。各客运站场要保持良好的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为旅客提供开水、晕车药等服务。同时,春运期间各单位可组织志愿者队伍,为广大出行旅客提供便利和服务。
  
  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地方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障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春运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市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报送市春运办。春运期间,市政府将组织三个督导组赴各县(市、区)明察暗访,检查指导春运工作。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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