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因市政府人事变动,现将副市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金元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发改、粮食、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外事侨务、对台、旅游、法制、人防、档案、 应急管理工作,联系人大、工会、共青团工作。
  
  张远方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交通运输、外经贸(含口岸)、招商办、工业园区、烟草(含金叶)、经济协作、市政府驻京、穗、深办事处(联络处)工作,联系政协、工商联工作。
  
  邓建华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务、民政、气象、畜牧、扶贫、残联、供销社、公安、司法、消防、国安、人民武装工作。
  
  叶胜坤副市长:分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人口计生、审计、税务、金融、证券、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工作。
  
  陈建青副市长: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含商业、物资)、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监察、安全生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电信、石油、盐业工作。
  
  陈丽霞副市长:分管文化、卫生、红十字会、体育、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族、宗教、方志、妇女、儿童工作。
  
  李忠良市长助理:分管工商管理、统计、物价、邮政、打私、信访、机场工作。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