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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办[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0]3号)精神,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现将201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268万亩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坚持“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和水稻保险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耕地抛荒,提高复种指数。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生产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到村、到户。建立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年底将对各县(市、区)的完成情况给予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二、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各地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农田水毁工程,继续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重视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要大力推广超级稻高产集成技术、再生稻高产栽培、马铃薯脱毒种薯、稻草包芯栽培、甘薯脱毒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技术,发挥科技增粮作用。要引导耕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三、努力提高粮食优质品率。要立足改善作物品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大力推广优质高产良种。水稻重点推广宜优673、佳辐占等,马铃薯重点推广紫花85l、中薯3号,甘薯重点推广福薯8号、龙薯10号等优质高产良种,提高粮食优质率和生产比较效益。
  
  四、切实提供优质服务。要保障农资供应,通过采取内产外调、冬季储备、限价管理等措施,确保化肥等农资供应,确保种子、农药、农膜等货源充足、质量优、价格稳。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联手协作,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农民利益。要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生产上。要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和完善防灾抗灾预案,落实好抗灾资金、技术和物资,健全重大灾害应急机制,突出发挥科技减灾功能,不断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水平。认真落实耕作制度安排、品种布局调整、栽培管理、水肥调控、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灾后恢复生产等措施,有效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2010年全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全市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县别
  
  指导性计划面积
  
  (万亩)
  
  
  
  全市
  
  268
  
  
  
  新罗
  
  22
  
  
  
  漳平
  
  21
  
  
  
  长汀
  
  51
  
  
  
  永定
  
  30
  
  
  
  上杭
  
  45
  
  
  
  武平
  
  56
  
  
  
  连城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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