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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9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中国大连烟花爆竹迎春会的通知

[接上页]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活动项目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安全预案,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对各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活动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推介和旅游促销。要组织主流媒体,结合本届迎春会的特点和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对迎春会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春节期间,市旅游局要组织全市旅游单位充分利用全国最佳旅游城市的品牌,大力推介迎春会活动,加强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旅游促销,吸引四方宾客聚大连,欢天喜地过大年,兴旺大连冬季旅游市场。
  
  (四)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活动项目具体方案,落实项目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对安全保卫、交通疏导、消防、卫生防疫、应急救护、供电供热和大型焰火晚会现场的垃圾清运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一一落实到位。
  
  城建部门和市内各区要做好全市主要路街、广场的亮化、美化装饰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美化环境。各区市县要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在本辖区内装饰一、两个广场,相应组织健康向上、便于市民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浓郁的节日氛围,充分展示大连这座城市的生机和活力。
  
  节日期间,市服务业委要组织商家店铺广泛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繁荣节日市场。各大旅游景点、大型游乐场所要全面对市民和游客优惠开放,满足市民休闲娱乐需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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