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0]429号
【颁布时间】 2010-06-23
【实施时间】 2010-06-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9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成员单位及领导成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机构改革和领导成员工作变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以下简称省政府督察队)成员单位及领导成员。调整后的省政府督察队成员单位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物价局、林业局、法制办、省政府纠风办等9个单位组成,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队长:林英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 队 长:秦通海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
  
  陈志英省府办公厅副主任
  
  领导成员:邱瑞颐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石稳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
  
  蔡树淦省农业厅总畜牧兽医师
  
  林林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
  
  陈亚广省林业局副局长
  
  林魏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巡视员
  
  周世明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省纪委纠风室主任
  
  省政府督察队办公室由省监察厅管理,承担省政府督察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