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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残联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0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安排残疾人专职干事上岗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高新区残联:
  
  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是2009年我市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选聘工作结束后,2010年元月4日至6日市残联举办了全市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培训班,对107名残疾人专职干事进行了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掌握了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工作方法。为充分发挥好乡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的作用,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做贡献,现对残疾人专职干事的使用提出如下意见:
  
  1、明确岗位,尽快上岗。尚未组织残疾人专职干事上岗的区县,要在明确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召开由分管乡镇长参加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会议,传达市残联培训会议精神,并务于2010年元月底前组织残疾人专职干事上岗到位。
  
  2、制定管理办法,加强人员管理。各区县要根据市残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管理办法,保证残疾人专职干事的办公设施、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同时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各区县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残疾人专职干事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区县要将残疾人专职干事上岗情况于2010年2月5日前报市残联组宣部。市残联将对此事进行抽查,并将残疾人专职干事安置及管理情况列入2010年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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