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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沈林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0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0年沈阳市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各区县(市)林业(农林)局: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造林绿化任务,加快推进以“三大工程,四大基地,五大空间”为主体的现代林业建设,全面做好2010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大规模造林绿化任务,推动沈阳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2010年沈阳市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数量,保质量,增效益”三大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积极推进“三大工程,四大基地,五大空间”绿化,全面掀起大规模造林绿化热潮,切实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广山地造林、沙地造林、盐碱地造林以及旱作造林等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营造林工作科技含量;坚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营造林工作规模化、工程化、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造林绿化工作出经验、上位次、树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一)人工造林
  
  全市国家三北防护林、荒山荒地配套、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市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完成率、面积核实率、核实合格率、混交林比例均达到100%。
  
  (二)森林经营
  
  三、重点工程
  
  (一)人工造林
  
  在全面完成国家三北、荒山行地配套以及省政府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我市重点实施八大重点工程。一是蒲河绿化工程,二是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工程,三是辽河水系绿化工程,四是以寒富苹果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建设,五是速生林基地建设;六是碳汇林基地建设;七是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八是湿地绿化工程;九是荒山荒地、农田防护林等绿化工程;十是非林地造林(包括绿色村庄、路旁植树)。
  
  四、主要工作
  
  (一)数字造林工程基本地理信息采集及规划设计。
  
  (二)推进以“三场一户”为主体的营造林规模化、工程化。全面完成全市营造林中具备“三场一户”标准的主体调查,建章立制,建立管理规程和规范,积极培养典型。
  
  (三)编制《沈阳市十二五造林绿化规划》和《沈阳市十二五森林经营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功能区划分,明确各功能区主导功能,按不同功能区和不同主导功能规划造林和森林经营,划分生态林、环境林、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
  
  (四)组织开展深层次、宽领域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建立健全全民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登记建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和各种方式,组织城乡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规划和创建各级领导绿化点及各种义务植树基地,会同组织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积极开展各种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开展碳汇造林。
  
  (五)全面完成沙化土地市级监测工作。在完成国家监测区沙化土地监测的基础上,组织人力,完成市级监测去外业调查和内业统计工作,搞好各类防风固沙林综合效益评估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质量管理。植树造林实行“全程优化”管理,严格把好规划设计关、造林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抗旱保活关、病虫害防治关、幼林抚育关、检查验收关。苗木关是核心,严格苗木的产地、标准和质量,杜绝“人情苗”;栽植关是关键,严把栽植质量,对深度不够、浇水不透、踩不实、覆不严、栽不正的要拔掉重栽;抗旱保活关是保障,必须把抗旱保活作为植树造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落实水源,如遇旱情,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抗旱浇水工作。同时,针对今年冬季低温的气候特点,要注意病虫害的预防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为了全面提高造林绿化工作的质量,要切实加强县级造林绿化工作队伍建设,要求每个区县(市)林业(农林)局造林科(股)除了配备工作能力较强的科(股)长以外,还要配备1-2名掌握信息化管理技术的业务骨干,其中郊区局至少1名、县(市)局至少2名。同时,要做到上报进度和信息、档案管理、工程设计和验收、森林经营等各项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
  
  3、加强信息宣传。造林绿化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造林季节要每天在下班前上报当天施工进度,每周都要上报工作情况和信息。一般季节,要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或信息。宣传工作要制定规划,以“植树节”、“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为载体,搞好全年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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