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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妇联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妇联关于印发宁波市妇联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三)提升女性身心健康素养。深化“母亲素养工程”,落实24学时的系统培训,扩大妇女教育培训受惠面,培训对象向农村母亲、外来母亲拓展。提升教学质量和理论层次,优化培训学校(点)的软硬件建设,组织力量进行课题调研。完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以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为依托,经常组织高层次讲座和报告会,发展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家政服务等支撑性培训。加强对“全球通·知音心理咨询热线”的管理,提高心理咨询师的整体素质,为全市妇女儿童舒缓压力提供优质服务。
  
  二、服务基层,完善组织,促进妇女在改革开放创新中实现新价值
  
  各级妇联要着力于夯实党的群众工作基础、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培育健康文明的时代风尚,促进“固本强基工程”和“家庭文明工程”的持续有效开展。
  
  (一)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女组织
  
  一要激励各级妇联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妇联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全面开展创学习型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岗位读书活动,认真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和妇女代表的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妇女儿童的整体水平。
  
  二要创新妇女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妇女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巩固传统工作阵地,并在社区、楼宇、“两新”组织、流动妇女集聚区等领域培植新的生长点。不断创新妇女组织的工作机制,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建立区域性妇联组织,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指导和服务,实现传统妇联组织与新兴妇女社团的有机结合,实现妇联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的有机结合。市妇联将召开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专题研讨会和村会结对工作座谈会,以“女性·发展·和谐”为主题,开展各界妇女联谊活动和上下联动的妇女代表联系月活动,继续开展两年一度的妇女工作创新奖评选。
  
  三要促进妇女组织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作。牢固树立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理念,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加强对基层妇女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和规范管理。市妇联将出台指导性文件,在全市基层妇女组织中规范开展以“五有”建设和“五好”评选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妇女组织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对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选表彰一批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和先进妇女组织、优秀妇女干部,提高基层妇女组织的创建热情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建设
  
  一要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按照铸造灵魂、突出主题、把握精髓、夯实基础的要求,坚持团结鼓劲、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主基调,开展爱国歌曲家家唱、“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各种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完善妇女舆情收集与反馈机制,加强妇联系统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形成更加畅通、准确、便捷的信息交流渠道。
  
  二要以纪念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为契机,掀起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高潮。市妇联将举办“回眸百年·穿越梦想”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万人广场活动,表彰100名甬城杰出女性;在新闻媒体上开设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专栏,并形成一批深度报道。各地要策划一批精品活动,开创一批优秀专栏,宣传一批妇女典型,上下联动营造展妇女风采、论妇女进步、谋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要以推进巾帼志愿服务为抓手,拓展妇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巾帼志愿者队伍,完善教育培训、联络联谊、评选表彰等服务体系,开展巾帼(家庭)维稳、保洁、助困、敬老、扶幼、健身、宣传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引领城乡妇女拓展参与社会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市妇联将召开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工作总结表彰会和联谊活动。
  
  (三)丰富和谐家庭建设内涵
  
  一要提高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的水平。大力推进和谐家庭建设,倡导低碳生活,继续推进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各地要在进一步丰富和谐文明家庭创建载体、拓展和谐家庭创建领域的同时,创建各具特色的家庭工作品牌,培植多种多样的单项文明家庭。市妇联将开展千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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