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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珠人社[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1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度“优秀外来工”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确定候选人阶段(2010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市评选领导小组对上报的“优秀外来工”评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外来工”候选人。
  
  (四)候选人公示阶段(2010年3月26日至4月1日)。市评选办将“优秀外来工”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五)评议审定阶段(2010年4月2日至4月8日)。由市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拟定“优秀外来工”名单,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六)表彰奖励阶段(2010年4月上旬)。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珠海市2010年度“优秀外来工”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授予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每人1000元人民币奖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优秀外来工”评选表彰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重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含经济功能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联络员的姓名、办公电话等于2010年2月22日前报市评选办备案。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进行推荐的原则。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要面向基层,优中选优。各推荐单位在推荐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注重质量,防止因照顾、平衡等因素降低条件,确保推荐出来的优秀人选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表彰“优秀外来工”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解决外来工问题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外来工”的先进事迹,展现外来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和历史贡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外来工的和谐氛围。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府办《关于印发珠海市“优秀外来工”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府办〔2008〕59号)的精神,及时兑现获选“优秀外来工”的各种奖励待遇,市、区(经济功能区)评选办要积极为获选“优秀外来工”享受各种待遇做好协调工作。
  
  附件:1.《珠海市“优秀外来工”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珠海市“优秀外来工”推荐表
  
  附件1:
  
  珠海市“优秀外来工”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候选人名额(人)
  
  备注
  
  市属
  
  150
  
   
  
  香洲区
  
  90
  
   
  
  斗门区
  
  80
  
   
  
  金湾区
  
  60
  
   
  
  高新区
  
  50
  
   
  
  高栏港经济区
  
  25
  
   
  
  万山区
  
  10
  
   
  
  保税区
  
  25
  
   
  
  横琴新区
  
  10
  
   
  
  合 计
  
  500
  
   
  
  附件2:
  
  珠海市“优秀外来工”推荐表
  
  姓名
  
  工作单位(盖章)
  
  所属区、镇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推荐表”封面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二、个人主要简历部分,从入读初(高)中学校起至现阶段工作时间止。
  
  三、主要事迹材料要求500字左右,并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此表须一式三份,不可用复印件。
  
  珠海市“优秀外来工”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大1寸近期彩照)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籍贯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现工作单位
  
  
  
  
  
  入现单位工作时间
  
  
  
  
  
  目前从事职业和职务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个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
  
  获
  
  荣
  
  誉
  
  
  
  
  
  个人主要简历
  
  
  
  
  
  
  
  
  
  
  
  
  
  主要事迹
  
  (可另附页)
  
  
  
  用人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单位(盖章):
  
   电话:年月日
  
  
  
  市评选办或区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单位(代章):
  
  年月日
  
  
  
  
  
  社会公示结果
  
  
  
  
  
  
  
   (代章)
  
  
  
   年月日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代章)
  
  
  
  年月日
  
  
  
  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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