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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卫办发[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2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

[接上页]

  附: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一批)
  
  甲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质子治疗系统
  
  5、其它未列入管理品目、区域内首资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乙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二批)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
  
  1、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CyberKnife)
  
  2、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Tomo Therapy)
  
  3、306道脑磁图
  
  4、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英文名为da Vnic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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