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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2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七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组委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第七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成功举办,根据第8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决定成立第七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组委会和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组委会
  
  主任:
  
  裴金佳(市政府副市长)
  
  陈宜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
  
  杨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副主任:
  
  赵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俊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员:
  
  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皞(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许青松(市经发局副局长)
  
  李建国(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王文杰(市交通委副主任)
  
  陈天雄(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鲁闽(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洪本祝(市外资局副局长)
  
  吴振志(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伟军(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白玉渊(思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林建(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王良睦(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邱武伟(海沧区政府副区长)
  
  叶振杉(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齐晓玲(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管理局。办公室是组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各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及大会各项活动的落实等工作。
  
  主任: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
  
  汪金铭(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王为民(市发改委稽察办主任科员)
  
  吴亚平(市经发局环资处处长)
  
  黄慰萍(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副处长)
  
  黄昆明(市财政局基建处处长)
  
  常宪亚(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
  
  矫健(市建设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处长)
  
  张建全(市建设管理局建材设备处处长、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谢子山(市交通委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袁立忠(市环保局生态保护处主任科员)
  
  洪荣标(市海洋渔业局资源环保处处长)
  
  黄佩钦(市外资局企业服务处调研员)
  
  吴景安(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
  
  王亚平(市市政园林局绿化管理处处长)
  
  孙劲峰(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国清(思明区建设局副局长)
  
  郭晓平(湖里区建设局局长助理)
  
  李庆琪(集美区建设局局长)
  
  黄志华(海沧区建设局副局长)
  
  周兴寿(同安区建设局局长)
  
  曾嘉福(翔安区建设局局长)
  
  陈守正(市房地产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姜维荣(厦门华览商务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第七届厦门人居展组委会各有关单位工作分工(略)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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