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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假日办[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2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接上页]

  本辖区指定宾馆和国内旅行社、本系统(本单位)
  
  2月6日至2月12日每天14时前
  
  
  
  旅假日综3表
  
  黄金周主要旅游景区(点)、指定旅馆接待情况日报表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东方明珠、野生动物园、世纪公园
  
  市假日办
  
  本辖区内指定旅馆、本系统、本景区(点)
  
  2月16日、
  
  2月19日下午15时前
  
  
  
  旅假日综4表
  
  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日报表
  
  铁路局、民航局、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市假日办
  
  本运输系统
  
  2月16日、
  
  2月19日下午15时前
  
  
  
  旅假日综5表
  
  黄金周旅游接待情况城市汇总表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市商委
  
  市假日办
  
  本辖区指定旅馆、所有景点和国际国内旅行社,市商委指定10个大型商业企业、10个纯餐饮企业,本系统(单位)
  
  2月16日、
  
  2月19日下午15时前
  
  旅行社于2月11日下午15时前
  
  附件2:
  
  黄金周旅游统计及预报工作负责人与统计人员值班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
  
  
  
  
  
  日期
  
  部门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统计人员
  
  电话
  
  手机
  
  
  
  2月6日-2月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汇总)
  
  
  
  
  
  
  
  
  
  
  
  
  
  
  
  
  
  17日
  
  
  
  
  
  
  
  
  
  
  
  
  
  
  
  
  
  18日
  
  
  
  
  
  
  
  
  
  
  
  
  
  
  
  
  
  19日(汇总)
  
  
  
  
  
  
  
  
  
  
  
  
  
  
  
  请于2月3日前传真至63367009
  
  附件3:
  
  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
  
  黄金周值班表
  
  市假日办:
  
  现将本单位2010年春节黄金周负责假日旅游工作的有关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法通报如下:
  
  1、分管领导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2、办公室成员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3、24小时值班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注:
  
  1、分管领导为各成员单位、区县政府相关领导;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2、假日期间请坚持值班制度、请确保传真电话处于自动接收状态。
  
  3、请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于2月3日前将本表填报完毕后传真至市假日办(6336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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