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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2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9月,省政务公开考核组高度评价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认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创建平台和载体到位、工作结合到位、监督到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增强制度性上下功夫
  
  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公开、以制度推动公开。
  
  (一)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按照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程序,责任部门应主动实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实施监督管理。
  
  (二)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每年3月31日前主动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工作机制。
  
  (三)健全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应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四)健全信息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流转机制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保密和政策等审查工作。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健全监督反馈制度。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需要公众参与和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在公开后,意见反馈有渠道、有办理、有答复。
  
  二、在强化经常性上下功夫
  
  要坚持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强化各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健全各级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落实、人员落实。
  
  (二)及时更新所发布的政府信息。网站是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要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内容。要及时编制和更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要定期向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报送公开文件。
  
  (三)加强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工作规范以及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责人员到周边城市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和考核办法,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进行批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在提升创新性上下功夫
  
  要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积极探索,注重创新,继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网络公开。加快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发挥网络公开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以政务信息发布为基础,逐步开设网上审批、咨询投诉等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栏目。加强基础信息网络和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共享水平。
  
  (二)加强窗口公开。推进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完善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做到规范透明、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加强互动公开。通过调查、听证、专家咨询等互动形式,与群众、企业、专家学者沟通,广泛听取意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加强媒体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报刊等传媒,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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