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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7.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构建“覆盖全面、层次合理、运行有效、特色鲜明”的上海高校创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上海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创业教育。继续组织实施和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力争就业人数在2009年规模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实施“大学生世博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等项目,完善各类就业项目的后续保障体系。积极开展职业见习相关工作。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继续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对毕业生开展贯穿全程的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服务。 28.健全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资助工作制度。积极筹建上海市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积极探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科学性帮困育人规划和有针对性的成才发展规划。 29.严格规范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继续认真做好本市高校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申诉申请复核处理工作。认真完成上海高校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开发,加强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五、规范管理,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 30.深入开展教育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深化“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项目研究,推动长三角教育合作项目进程。深入开展《上海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31.全面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高校章程建设研究,推动高校依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指导学校开展相关规章制度的梳理。制定《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学生申诉等法律救济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32.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梳理和完善高校财务、基建、采购、招生、办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等方面的制度。选择若干高校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洁从业教育,制定高校教师师德规范性文件。 33.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重点抓好上海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上海电力学院平凉路校区扩建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校区建设等项目。 34.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优化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拨款制度改革,开展市属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和生均经常性经费拨款标准研究。尝试建立公共财政教育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城市活动,加强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35.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时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党委组织部门下达的年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开展部分高校审计调研,对四所高校教育审计工作进行督导。 36.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完成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学习点的检查和现代远程教育年报年检工作。 六、深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各项相关工作 37.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进高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积极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进高校活动。加强高校语文类课程建设。进一步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对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高校迎评工作的指导。组织本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召开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命名表彰会。继续开展“迎世博、学双语”活动。 38.不断提高高校体育、卫生、艺术和科普、国防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全面启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完成学校体育基础设施达标和布局建设规划。启动高校体育精品课程建设。实现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品牌化、市场化运作。完成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运动队大中小学统筹布局,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做好参加2012年举行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备战工作。启动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完成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应急防控的网络化管理建设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公告及健康干预制度。加强艺术、科普课程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完成迎世博大学生系列活动。完成本市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进一步在大学生中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军事课教师教学水平,完善大学生征兵的相关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