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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因本协议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承担乙方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 经签署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经签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提供) (此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签字)(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2: 201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录情况统计表(格式) 省(区、市)(盖章) 培养高校名称 本科层次招录(人) 专科层次 招录 (人) 招录合计(人) 合计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项目招录 合计 附件3: 201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情况统计表(格式) 省(区、市)(盖章) 本科层次培养需求(人) 专科层次培养需求(人)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