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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泰康董发〔2010〕第01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0年4月22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章程原文本于1996年7月12日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后历经修订,章程修订记录为本章程附件。本章程由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有关国家主管机构批准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即取代公司章程所有以前的文本。 二、对章程附件《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进行的修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