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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快服务业功能建设,提升服务带动能力。强化服务功能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枢纽功能建设。突出抓好公铁水交通枢纽、基础通信网络等重大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禄口机场二期、苏南机场、铁路南京枢纽站和沪宁、宁杭、宁安城际铁路、三网通信设施共享等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二是加快信息功能建设。着力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强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改造提升,建设数字城市。大力发展现代产品交易市场,强化网络营销、电子结算等商务功能,加快形成主要产品的现代展示中心、信息发布中心、产品定价中心、标准制定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等。三是加快平台功能建设。积极推进科技研发、共性设计、大型计算、设备租赁、投融资、产权交易、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性项目,增强平台的服务能力。 (七)推进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顺应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的趋势,促进产业体系优化创新,积极提高经济服务化水平,推动二、三产业的联动发展、协调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加快实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积极引导企业将内部服务活动外部化,通过将非核心业务外包或分离,发展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新的企业发展模式,进一步释放潜在的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地方财政收入。二是建立和创新服务体系。构建市场运作、行业管理、政府引导的运行机制,依托各类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等,合理配置各类专业化服务资源,促进不同服务组织之间的联系与互动。三是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发挥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渗透和黏合作用,建立从产品研发、设计到物流、营销、品牌推广等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企业,提升制造业附加值,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延伸产业价值链。 (八)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增强服务业发展竞争优势。建立企业、政府和行业协会联动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大力培育服务业品牌,提高企业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服务业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商标,争创服务业知名品牌。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服务标准的制订与推广,加快实施并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鼓励服务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促进服务业行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到2012年,指导50家规模型生活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帮助50家先进技术型生产服务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实施100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制定80项省级服务业地方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服务业行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创新发展思路,明确工作抓手,切实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加快发展。 (二)完善落实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下,抓紧研究制订我省服务业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和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完善服务业价格收费政策,加快推进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同价。 (三)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鼓励试点城市、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推动服务业改革创新。加大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力度,加快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破除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