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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驻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表彰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2009年,驻梅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宽松的金融政策,努力创新金融服务,保持我市信贷总量较快增长,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根据市政府《转发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梅州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08〕74号)的精神,市政府决定:
  
  对2009年度符合金融贡献奖励条件的广东省农村信用联社梅州办事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市分行、梅州市运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8家银行及担保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
  
  对获得2009年度金融创新奖一等奖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项目名称:“强华”模式),获二等奖的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梅州办事处(项目名称: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获三等奖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项目名称:“惠农卡”和“梅雁”系列期限贷款重组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项目名称:“梅雁”系列期限贷款重组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项目名称:“专业换砖头”)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
  
  对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的出色工作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
  
  希望受表彰和奖励的金融、担保机构,再接再厉,抢抓机遇,创新破难,为梅州经济金融互惠共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表彰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表彰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
  
  
  
  
  
  表 彰 单 位
  
  贡献奖
  
  (万元)
  
  创新奖
  
  (万元)
  
  奖励合计
  
  
  
  广东省农村信用联社梅州办事处
  
  94
  
  3
  
  9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92
  
  5
  
  9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80
  
  4
  
  8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56
  
  2
  
  5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
  
  24
  
  2
  
  26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20
  
  /
  
  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银监分局
  
  20
  
  /
  
  2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分行
  
  6
  
  /
  
  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市分行
  
  3
  
  /
  
  3
  
  
  
  梅州市运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
  
  /
  
  1
  
  
  
  合计
  
  396
  
  16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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